丁书苗:出于感谢替刘志军办事 承认非法经营
2013-09-24 12:06:17 | 来源: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
  • 丁羽心出庭受审,鉴于其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头部怕冷,法庭允许其戴上帽子。
  •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原名丁书苗)涉嫌犯行贿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上午10时,丁羽心被法警带入法庭。

  该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谭劲松担任审判长,会同代理审判员邱波、陈丹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朱洪范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出庭为被告人丁羽心辩护。审判长告知了各方享有的诉讼权利。丁羽心不申请回避。

  由于丁羽心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审判长向丁羽心告知,如果在庭审中感到身体不适,可以举手示意。公诉人进行讯问,丁书苗表示在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的供述属实。11时25分,丁羽心表示不适,在法庭许可下,医护人员为其提供了止疼药。鉴于丁羽心的身体情况,11时28分,法庭宣布休庭。下午14时继续开庭。

  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丁羽心就指控其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钱款的事实予以认可,承认为刘办事是为了感谢刘。关于其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的事实,丁辩称每次都是范主动找她要的。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丁对事实表示认可,法庭将在今天下午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