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 规范司法行为
南京让十万群众进法院见证公正
2013-08-24 09:23: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兴武 李钰
  江苏省南京市法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为改进“四风”的切入点,在全市广泛开展“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到8月中旬,已有近6万名群众走进法院。十万群众进法院,使审判质量在监督中得到提高,司法公信在见证中得到提升。

  南京中院调查显示,这些年全市法院司法公开虽然内容不断深化,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些法院的大门还没有完全打开,法院给人的感觉仍然是神秘的;大多数信访和投诉,并非裁判本身不公,而是公众对裁判过程不了解所致;一些案件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法官容易产生工作不细致、不耐心、不亲和,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等问题。南京法院统一思想:新形势下,司法活动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让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律、监督审判活动,才能更好地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公信也才会在认同中得到提升。为此,南京中院出台有关文件,以制度保证“看得见的公正”。

  为了让群众听得进,南京法院精心挑选与普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以及案件繁简适中、具有庭审评议价值和法律知识普及价值的案件作为旁听重点。记者了解到,南京全市法院针对不同群体,采取“最密切联系原则”,因案制宜对旁听群众进行“专业化”分类。如:市中院审监二庭走进金陵监狱,邀请监狱民警及服刑人员代表旁听减刑案件审理,对服刑人员进行再教育;高淳法院邀请运输公司驾驶员、校车驾驶员、驾校学员旁听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庭审,开展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六合法院邀请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污染企业管理人员、侵权地群众旁听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强化群众环保意识。案件与群众的关联程度越高,吸引力自然越强。

  与此同时,南京中院还作出“硬”规定:庭审公开是原则,凡是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开庭的,一律要公开;二审案件必须100%开庭;对于社会公众关注的案件,要以网络庭审直播、微直播等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回应民众关切。

  解决了看的精彩,还要解决听的方便。在南京法院,凡是想参加旁听的群众,可以从法院门口电子屏滚动播出的开庭公告、立案大厅的自助显示屏,以及“南京审判网”了解法院开庭情况;凡是依法公开开庭的案件,群众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像到电影院看电影一样,到法院大厅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案件旁听,并可在网上查询旁听案件的裁判结果。

  十万群众进法院,组织是保障。南京中院及各基层法院专门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庭审视频、电话回访、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检查活动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均衡开展,防止被动应付或者搞突击行动。

  十万群众进法院,司法公正在见证下得到群众认同。法官在聚光灯下开展审判,审判作风明显改进,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审判能力有新的提高。据南京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开展十万群众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回收汇总的情况看,旁听群众对庭审秩序、庭审作风、庭审能力都给予了较好的评价。不久前,市中院对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定案把关机制进行“三评查”,从初查结果看,各项评价参数指标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全市法院当庭结案率为39.39%,位居全省法院之首,一审案件发改率仅为0.36%。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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