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区法院践行公正司法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3-08-07 11:20: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文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任务和价值追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几年来,在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一直稳定地保持在江西省第一方阵。2011年列九江市第一、江西省第八,2012年度蝉联全市第一,今年上半年,又列全市第一、全省第八。
强化大局意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多年来一贯坚持从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入手,带动其它工作的全面提高,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营造安居乐业环境。该院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都要落实、宽严都要依法、宽严都要适度。对于涉黑性质犯罪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贩毒、盗窃、强奸等多发性案件,重点打击,严惩不怠。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偶犯、初犯,坚持依法从轻处理,减少社会矛盾。坚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刑事惩罚与经济赔偿同时考虑,通过扎实有效调解并予以兑现,既惩治了犯罪,又让被害方物质上得到赔偿,精神上得到慰藉。2010年以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5.33%,且全部兑现到位。
坚持判决与调解结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强调在合法自愿基础上开展诉讼调解,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调撤率达75.23%,较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审理涉及土地、山林、城建、拆迁等领域的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努力解决“执行难”,强调主动实干,体现强制执行的效果。同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与群众利益兼顾,审慎审理群体性案件。该院是城区法院,又地处城郊结合部,在九江市这几年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商品房买卖、城市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物业费纠纷等案件极易形成群体性纠纷。因昌九城际高铁建设而引发的部分小区居民称影响其居住环境而阻碍施工,该院组织业务骨干审理并调处了三百余户业主起诉开发商的集团诉讼案件,保障了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受理了三小区物业管理纠纷300余件,部分业主拒不交费,既而又影响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这些纠纷标的虽小,彻底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却很难,该院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加班加点到业主家沟通,召集业主与物业协商,使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
践行为民宗旨,努力提升司法满意度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但不管怎么变,该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注重在“便民、亲民、利民”上下功夫,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大力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提高便民水平。力争将可调案件终结于立案阶段,迅速、快捷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2010年以来,共进行立案调解工作二百余次,成功调解案件189件。同时,对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或者依法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程序,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减轻了诉累。实行司法救助,共缓减免诉讼规费七十余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情况。
大力加强巡回审判,树立亲民意识。该院将巡回法庭开进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审理,随时调处矛盾,让老百姓真切体会到法官是群众的主心骨、贴心人。2010年以来,共巡回审理案件168件,受到老百姓的欢迎,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出台利民措施。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问题青少年,专门成立维权帮教办公室,为“问题”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帮教,2010年以来,共讲授法制课54次,接待来访210人次。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快捷保障事故赔偿工作。组织全院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义务巡逻活动,让老百姓过上平安祥和的生活。实行庭、室、科、队挂点帮扶各个村(社区),发生矛盾纠纷时,人民调解员直接联系包片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并到现场解决矛盾纠纷。院党组分片进行走访,发放便民联系卡,及时掌握群众的关注热点,倾听群众的呼声。
强调公正司法,扎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院深刻认识到,司法裁判中的任何一次失误,对涉案当事人都是极大的伤害。公正是公信的基础,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
坚持司法公开。该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落实司法公开的规章制度,并把其纳入全院目标管理考核,2012年,该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设立司法公开征求意见信箱、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办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加强对外宣传,该院法官多次到中国法院网和光明网与网民直接对话,与江西电视台有关频道、栏目合作,开展案件报道和司法工作宣传,因成绩突出,近年来多次被江西高院通报表扬。坚持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等情况,接受监督。实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为公众开放日,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升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核心,是人民群众衡量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标准和尺度。该院把提高案件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严格把关,在九江市法院近几年的审判质效评比中,一直位于前列。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业务研讨、庭审比赛、文书评比等活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制作文书、疑案裁判等司法能力,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正确处理好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关系,质量是追求效率的前提,没有案件质量就谈不上效率。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质量和效率。
接受各界监督。该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工作,对人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24人次、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2人次,聘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等12人担任执法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等,这些措施加强了监督者与该院之间的联系、理解和沟通,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学习培训,做到真陪真审,2010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709件1238人次,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活动中的独特作用得到有效地发挥,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强化大局意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多年来一贯坚持从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入手,带动其它工作的全面提高,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营造安居乐业环境。该院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都要落实、宽严都要依法、宽严都要适度。对于涉黑性质犯罪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贩毒、盗窃、强奸等多发性案件,重点打击,严惩不怠。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偶犯、初犯,坚持依法从轻处理,减少社会矛盾。坚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刑事惩罚与经济赔偿同时考虑,通过扎实有效调解并予以兑现,既惩治了犯罪,又让被害方物质上得到赔偿,精神上得到慰藉。2010年以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5.33%,且全部兑现到位。
坚持判决与调解结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强调在合法自愿基础上开展诉讼调解,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调撤率达75.23%,较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审理涉及土地、山林、城建、拆迁等领域的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努力解决“执行难”,强调主动实干,体现强制执行的效果。同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与群众利益兼顾,审慎审理群体性案件。该院是城区法院,又地处城郊结合部,在九江市这几年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商品房买卖、城市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物业费纠纷等案件极易形成群体性纠纷。因昌九城际高铁建设而引发的部分小区居民称影响其居住环境而阻碍施工,该院组织业务骨干审理并调处了三百余户业主起诉开发商的集团诉讼案件,保障了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受理了三小区物业管理纠纷300余件,部分业主拒不交费,既而又影响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这些纠纷标的虽小,彻底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却很难,该院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加班加点到业主家沟通,召集业主与物业协商,使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
践行为民宗旨,努力提升司法满意度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但不管怎么变,该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注重在“便民、亲民、利民”上下功夫,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大力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提高便民水平。力争将可调案件终结于立案阶段,迅速、快捷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2010年以来,共进行立案调解工作二百余次,成功调解案件189件。同时,对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或者依法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程序,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减轻了诉累。实行司法救助,共缓减免诉讼规费七十余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情况。
大力加强巡回审判,树立亲民意识。该院将巡回法庭开进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审理,随时调处矛盾,让老百姓真切体会到法官是群众的主心骨、贴心人。2010年以来,共巡回审理案件168件,受到老百姓的欢迎,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出台利民措施。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问题青少年,专门成立维权帮教办公室,为“问题”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帮教,2010年以来,共讲授法制课54次,接待来访210人次。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快捷保障事故赔偿工作。组织全院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义务巡逻活动,让老百姓过上平安祥和的生活。实行庭、室、科、队挂点帮扶各个村(社区),发生矛盾纠纷时,人民调解员直接联系包片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并到现场解决矛盾纠纷。院党组分片进行走访,发放便民联系卡,及时掌握群众的关注热点,倾听群众的呼声。
强调公正司法,扎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院深刻认识到,司法裁判中的任何一次失误,对涉案当事人都是极大的伤害。公正是公信的基础,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
坚持司法公开。该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落实司法公开的规章制度,并把其纳入全院目标管理考核,2012年,该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设立司法公开征求意见信箱、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办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加强对外宣传,该院法官多次到中国法院网和光明网与网民直接对话,与江西电视台有关频道、栏目合作,开展案件报道和司法工作宣传,因成绩突出,近年来多次被江西高院通报表扬。坚持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等情况,接受监督。实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为公众开放日,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升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核心,是人民群众衡量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标准和尺度。该院把提高案件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严格把关,在九江市法院近几年的审判质效评比中,一直位于前列。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业务研讨、庭审比赛、文书评比等活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制作文书、疑案裁判等司法能力,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正确处理好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关系,质量是追求效率的前提,没有案件质量就谈不上效率。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质量和效率。
接受各界监督。该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工作,对人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24人次、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2人次,聘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等12人担任执法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等,这些措施加强了监督者与该院之间的联系、理解和沟通,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学习培训,做到真陪真审,2010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709件1238人次,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活动中的独特作用得到有效地发挥,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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