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南在山东贵州征求意见时强调
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2013-08-05 07:32: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金晶 肖春燕
  7月29日至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分别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基层联系点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基层联系点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并到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期间,张建南分别同两省高院的领导班子及当地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特邀调解员、企业家、律师以及基层法院干警等进行了座谈。参与座谈的人员分别就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案件质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更好地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

  张建南在听取两省高院领导班子及与会代表意见建议后表示,大家的发言饱含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期待,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梳理和归纳,带回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下一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以及整改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人民法院主动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监督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最终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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