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浙江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
追授陶蛟龙同志荣誉称号
周强夏宝龙出席并讲话
2013-07-30 07:19: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宁杰 余建华 孟焕良
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委联合召开追记陶蛟龙同志一等功、追授“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表彰大会。 张兴平 摄
  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委在杭州市联合召开追记陶蛟龙同志一等功、追授“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表彰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大会向陶蛟龙家属颁发证书和奖章并讲话。

  陶蛟龙同志先后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生前任温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他参加工作30多年来,坚持从严律己、勤勉敬业,一心为公、司法为民,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探索服务温州金融改革的司法保障措施、公司破产重整审判模式、点对点执行查控、反家暴刑事案件审判试点等工作;重视发挥班长示范作用和党组核心作用,坚持勤政廉政,树立了法院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陶蛟龙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充分展现了法院领导干部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党员领导干部是重点,也是关键。陶蛟龙同志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事迹,为全国法院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份生动的学习教材。全国各级法院要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向陶蛟龙同志学习的活动,把陶蛟龙同志作为一面镜子,对照他的先进事迹,认真查找宗旨意识、司法作风、司法廉洁方面的差距,以陶蛟龙同志为榜样,切实增强群众感情,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激发工作热情,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周强强调,要学习陶蛟龙同志牢记使命、夙夜为公的崇高品质,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学习他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陶蛟龙同志对群众怀着深厚的感情,始终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群众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向陶蛟龙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牢记根本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尽心尽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周强指出,要学习陶蛟龙同志务实创新、奋勇争先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善于谋事,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务实创新、奋勇争先是陶蛟龙同志的一贯作风。无论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他始终保持着不服输、争一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向陶蛟龙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的创新精神和进取精神,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勇气,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要学习他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向陶蛟龙同志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干好工作,以崇高的思想品格和过硬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夏宝龙代表省委向陶蛟龙家人致以敬意。他说,浙江发展取得的成就,凝聚着全省法院系统广大干警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陶蛟龙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勤恳为民的一生,是浙江“最美现象”和“最美浙江人”的体现。陶蛟龙同志不仅是全省政法干警学习的楷模,也是浙江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当前,要把学习陶蛟龙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过硬队伍”建设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以陶蛟龙同志为榜样,进一步提振精神,改进作风,真抓实干,推动各方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陶蛟龙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的决定》,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蔡奇宣读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追授陶蛟龙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与会人员观看了陶蛟龙先进事迹短片,聆听了陶蛟龙事迹报告。

  会前,周强、夏宝龙等领导同志接见了陶蛟龙同志的家属。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省委常委、秘书长赵一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以及浙江省有关部门和全省政法干警共300余人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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