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90后盗车牌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获刑
2013-07-23 15:37:26
     中国法院网讯 (王欣 若愚)  两名90后青年,整日游手好闲,混迹于网吧,为了继续上网打游戏,他们打起了偷车牌的主意。你望风,我动手,不到一分钟,汽车的前车牌已经到手,只留下写在挡风玻璃上的一串电话号码。7月23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因犯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俩小贼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和1000元。

             为上网俩“90后”合伙偷车牌

  小杰今年20岁,2012年8月,初中毕业后的小杰独自一人从老家博爱县来到郑州。起初,小杰在一家饭店打工,因为嫌工作辛苦,工资又低,没干多长时间他便辞了职,此后,便混迹于网吧,沉溺于网络游戏。

  在网吧的那些日子,小杰认识了同样喜欢玩网络游戏的小成。两人因为年龄相仿,又经常在一起打游戏,渐渐地成为了好朋友。

  2013年1月初的一天,小杰正在网吧上网,电脑上突然弹出的一个窗口,引起了他的注意。

  “我一看那是个办理假车牌、假证件的信息,当时我俩身上都快没钱了,我就想要不去偷几个车牌,再找车主要些钱花。”小杰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小成,小成当即表示赞同。

  随后,两人开始共同策划如何实施盗窃。小杰提议,在凌晨时分,对路边随意停放的汽车下手,不用工具,直接将车牌掰下,藏匿后,留下电话方便车主与他们联系,每次索要二、三百元,给钱后再将车牌的藏匿地点告诉对方。

  “二、三百元钱不多,现在新交通法很严,少一个车牌车主根本不敢上路,咱们就偷外地的牌子,只偷一个,车主怕补办起来麻烦,肯定会给钱的。”商量妥当,二人买了一根黑色记号笔,并新办了一张手机卡,等待机会伺机作案。

          不敢上路 补办麻烦 车主的无奈让小贼得逞

  2013年1月13日晚上,两人来到郑州市西郊,准备在这里下手,由于时间尚早,二人便先在网吧上网。凌晨二时许,小杰和小成从网吧出来,开始在中原路、伊河路、伏牛路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当走到伊河路桐柏路交叉口时,不远处一辆灰色的奇瑞牌越野车进入了二人的视线。这辆车随意停放在马路台阶上,车牌京A开头,非常符合小杰他们的要求。于是按照之前的分工,小成在一旁望风,小杰走上前去,使出蛮力,连拉带拽,几下便将这辆车的前车牌掰了下来。随后,他们将一个手机号写在白纸上,夹在车前挡风玻璃上,很快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第二天一早,车主赵先生准备去上班,见爱车的雨刷器下夹了一张白纸,起初他并未在意,随手将纸扔在了地上。可围着车子转了一圈,赵先生发现自己的前车牌不见了,他赶紧将纸捡起来,见上面是个手机号,便发短信问对方是不是偷了自己的车牌。很快,对方回复,承认偷了赵先生的车牌,让他汇200元钱便将车牌还给他,并发过来一个建行的银行卡号。

  好端端地车牌被盗,赵先生觉得十分窝火,但没有车牌不能上路,去外地补办又十分麻烦,无奈,他只得拨通对方电话,希望能够讨价还价,但接电话的小成毫不松口,最终,赵先生还是按照要求汇了200元钱。核实钱已到帐,小成告诉赵先生他的车牌就在其停车地方旁边一家店铺的门面招牌上,但由于位置太高,直到两个小贼被抓,赵先生也没能取下他的车牌。

             短暂猖狂后俩小贼终进班房

  一次得手,小杰和小成十分兴奋,这样来钱简直太容易了。随后的两个晚上他们故技重施,又在不同地方盗取7个外地车牌,前后向车主索要钱财共计1300元。

  “有人丢了车牌没给我们钱,但多数人怕麻烦,200、300的都给我们了,这钱我俩上网、玩游戏、住旅馆都花完了,那张电话卡用完怕被警察发现,也掰断扔了。”法庭上,两个小贼供述道。

  1月17日,接到受害人的报案,警察在一家网吧内将小杰和小成抓获。中原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7月2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车牌系国家机关所制发,具有国家权威性,主要用于证明车辆权属,与驾驶证等证件具有相似功能,符合国家机关证件的本质特征。小杰和小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机动车牌,并向失主索要钱财,其行为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愿意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判决小杰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小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警语:

  小贼的行为固然可恶,但主审的石洋法官也想提醒广大车主,夜晚停车时,应尽量将车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并有专人看管。如果车牌被盗,应及时报案,给犯罪分子钱财实际上是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同时也警示年轻人,一定要凭自己的劳动挣钱,而不要走歪门邪道,否则身陷囹圄时便悔之晚矣。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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