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安全驾驶警钟 长寿法院邀驾驶员旁听庭审
2013-07-22 09:34:01
     中国法院网讯 (徐冰 邢海龙)  “被告人周隆田驾车时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致一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周隆田案发后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各类损失15万元,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全体起立,……判决如下:被告人周隆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7月19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邀请本地40余名驾驶员旁听交通肇事案件庭审,用血泪现实教育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规则。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12日晚7点左右,周隆田驾驶摩托车途径新市镇敬老院附近时,因前方驶来一辆大货车,周隆田惊慌失措下将80岁的老人陈某挂倒在地,后陈某被送往医院不治身亡。事后,周隆田为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积极筹集资金1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

  针对农村地区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长寿法院刑庭决定将庭审放在事发地附近的葛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当地驾驶员朋友40余名旁听庭审,同时法庭外面摆放公安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宣传展板及宣传单,供过往的群众参观学习。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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