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要求认真做好抗洪救灾工作
从重从快打击涉洪灾刑事犯罪
2013-07-18 07:29: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聂敏宁 姜郑勇 邓岳利
  今年入汛以来,四川省连续遭遇大范围强降雨,引发多场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7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法院积极投身抗洪救灾工作,全力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重从快打击涉洪灾刑事犯罪,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灾区法院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全力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全省各级法院尤其是灾区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开展一次系统检查,重点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落实安全措施。要认真组织开展抗灾自救,保障法院及干警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灾区法院要在奋力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保持正常的审判秩序,确保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不受影响。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重从快打击趁灾抢劫、盗窃、破坏救灾物资设备、造谣惑众、哄抬物价、敲诈勒索、坑农害农等危害灾区治安的刑事犯罪,确保灾区人心安定。要加强涉灾法律问题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确保灾区大局稳定。

  《通知》强调,各灾区法院领导、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不怕困难,冲锋在前,战斗在前,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带领群众开展抗灾自救,把抗洪救灾作为强班子和打造一流队伍的主战场。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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