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协助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3-07-05 09:08: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春伟
  通过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是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各级金融机构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定义务。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共到银行查询1000余次,涉及案件190余件,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效果。

  但金融机构在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时,主要存在五个问题:

  一是协助执行手续繁琐,耗时较长。如执行人员在部分银行办理查询、冻结、扣划等业务时需取号排队等候;部分银行要求执行人员提供除工作证、执行公务证之外的证件,如身份证等;一些银行还要对执行人员照相、录像或打电话到单位核实身份;银行在办理冻结、扣划业务时需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繁琐的程序和障碍导致反馈信息所需时间较久,效率较低。

  二是查询结果不详细、不准确。目前在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账号时,查询结果仅有开户行,没有具体账号和余额,且部分结果与实际不符。存在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无开户账号,但在其他商业银行查询时发现其有开户账号的情况。

  三是跨网点查询、冻结、扣划不方便。各银行分行可以实现对在该行支行或其他营业网点所开设账户的查询,但冻结、扣划业务均不能在开户行以外的分行或者其他营业网点办理。

  四是少数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精,法律意识不强。部分基层金融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无法快速、熟练完成协助义务;或者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在人民法院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助执行时存在故意推诿、拖延,甚至通风报信的现象。

  五是部分程序设置不科学。如部分银行要求人民法院扣划存款时必须先解除冻结,或先书面裁定冻结后才能扣划;银行称只有在轮候冻结法院解除冻结后才能扣划,其称若扣划法院在扣划前解冻,该账号随即自动被轮候冻结的法院冻结,从而无法完成扣划。

  针对上述问题,重庆五中院建议:

  一是简化协助手续,提高协助效率。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人员在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时,只需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以及相应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金融机构就应当协助办理。故金融机构不得另行要求执行人员提供其他证件或对其进行拍照、录像等,也不应设置“上级授权”等其他程序为查询、扣划、冻结设置障碍。

  二是细化查询结果,提高查询精度。针对查询结果不准确,不全面的情况,建议人民银行加强账户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基本账户的监管;细化查询结果,提供被执行人开户行、账号、余额等全面信息。

  三是完善功能模块,突破技术限制。建议各银行进一步理顺查询、冻结、扣划、轮候冻结等关系,完善、改进计算机系统的查询、冻结、扣划功能,使程序设计符合法律要求及实际需要,以方便和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和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网建设,逐步实现区间业务数据网络互联,便于人民法院办理查询、冻结、扣划业务。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协助执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基层机构负责人的法律素养和意识,预防和杜绝拒不协助执行、妨害执行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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