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四个平台”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3-06-17 11:27:22
     中国法院网讯 (廖长春 廖升福)  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着力从选任、经费保障、业务培训、考核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员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规范“选任平台”。今年以来年该院结合案件类型从卫生、交通、农业、林业、金融等单位增选了11名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突出的人员充实到陪审员队伍中,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平台”。该院将陪审补贴提高了50%,对差旅费和伙食费等实行报实销,提高陪审员的积极性。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人均参审16件,陪审率达93.7%,同比上升22.7%。

  三是规范“业务培训平台”。1-6月,该院共培训陪审员150人次,举办4次业务交流会,定制《案例指导》、《司法文件选》等业务报刊,提高了陪审员业务理论水平。

  四是规范“考核平台”。该院修订完善了《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考核细则》,对陪审员开展陪审率考核。自2012年至2013年6月,该院共有4名陪审员受市级以上表彰。
责任编辑:郭楠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