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大常委会任命35名人民陪审员
2013-05-31 14:03:50
会议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邹鹏举)  5月28日,河南省扶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经过当场审议、投票,通过并任命了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提请的35名陪审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要求,扶沟法院原有陪审员已到届,需重新选任。

  此次选任工作,扶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布置,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职责和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认知程度,争取社会各界的充分支持和广泛参与。在选任过程中,该院严把质量关,对35名拟任陪审员,按照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程序及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考核,确定马华等35名同志为考核对象,并到其所在单位、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进行了调查了解,没有发现影响任命人民陪审员的问题。此次提请任命的35名人民陪审员,学历层次较高,行业代表性较广,年龄分布适中。

  该县人大常委会一次性为扶沟法院任命35名陪审员,进一步促进了审判的民主化和公开化,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更好的推进了民主法制进程。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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