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分类参审案件管理
2013-05-16 11:06:30
     中国法院网讯 (邵海林)  今年以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对人民陪审员实行分类参审案件管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截止到4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结案261件,结案数达到了历年最高,并且参审案件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无一上诉、上访。

  为提高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效果,该院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陪审案件的意向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在审理民间纠纷时,邀请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有群众基础的陪审员参加,发挥他们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邀请来自学校、共青团和妇联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发挥他们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优势;在审理医患纠纷、借贷、担保、金融、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时,注重邀请在医院、金融、建工局、工会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以便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

  据悉,陪审员分类参审案件,既调动了陪审员在查阅案卷、庭审提问和合议庭评议时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也有效地改变了陪审员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的现象,提高了陪审工作的质量。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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