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状告不孝子 宝塔法院悉心调解母子和
2013-05-08 09:15: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延安宝塔频道 | 作者:张月华
78岁的李老太太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官!经过你们的劝解,我那不孝子终于醒悟了,愿意赡养我,并为我养老送终。”5月7日,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母子终于找回了久违的亲情,儿子搀扶着母亲离开了法院。
老太太名叫李秀兰,2002年,其丈夫刘玉飞去逝,李秀兰便独自一人生活,其子刘志军从未对母亲尽过赡养义务。母亲上门要求儿子给付赡养费,被儿子赶出家门。2013年3月15日,老母亲含泪将儿子诉至法院。
法官在审理时,多次寻找被告,与被告沟通中了解到矛盾的起因:刘志军系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父亲刘玉飞去逝后,母亲李秀兰对爷爷奶奶未尽孝道,儿子为此不能原谅母亲,故而不愿赡养母亲。针对案情,法官对儿子进行了劝解,使其明白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其不赡养母亲的理由,儿子有所触动。
开庭前,法官将母子俩约在一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母亲讲起儿子小时候因为半夜发烧送医院过程时泪流满面,儿子眼眶里也充满了泪花,法官趁热打铁,让儿子给母亲倒了一杯水,母亲握住儿子的手久久没有放开,儿子也情有所动,给母亲道歉,同意每年给母亲3000元生活费,并答应为母亲养老送终。
法官寄语: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希望为人父母者注意言传身教,将中华民族的美德代代相传。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老太太名叫李秀兰,2002年,其丈夫刘玉飞去逝,李秀兰便独自一人生活,其子刘志军从未对母亲尽过赡养义务。母亲上门要求儿子给付赡养费,被儿子赶出家门。2013年3月15日,老母亲含泪将儿子诉至法院。
法官在审理时,多次寻找被告,与被告沟通中了解到矛盾的起因:刘志军系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父亲刘玉飞去逝后,母亲李秀兰对爷爷奶奶未尽孝道,儿子为此不能原谅母亲,故而不愿赡养母亲。针对案情,法官对儿子进行了劝解,使其明白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其不赡养母亲的理由,儿子有所触动。
开庭前,法官将母子俩约在一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母亲讲起儿子小时候因为半夜发烧送医院过程时泪流满面,儿子眼眶里也充满了泪花,法官趁热打铁,让儿子给母亲倒了一杯水,母亲握住儿子的手久久没有放开,儿子也情有所动,给母亲道歉,同意每年给母亲3000元生活费,并答应为母亲养老送终。
法官寄语: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希望为人父母者注意言传身教,将中华民族的美德代代相传。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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