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法院出台陪审员回避规定助力阳光司法
2013-04-27 10:22:08
     中国法院网讯 (胡秋兰)  为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阳光司法,近日,广西灌阳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灌阳县人民法院陪审员回避规定》。

  该规定要求:在告知当事人合议庭成员时应同时发放《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或陪审员回避的权利;陪审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陪审员应主动回避,该回避而不提出回避,出现程序违法造成错案的应受到追究的后果;陪审员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现有回避事由的,应主动向审判长提出书面回避申请,是否准许,参照法官回避制度执行。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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