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波: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高效显真情
2013-04-09 15:29: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张洪波(中)
  【个人名片】

  现任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近年来,先后被评为第四届全省优秀法官、第二届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2013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办案体悟】:

  多年的审判实践使我深深的感受到,在具体的业务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谨、细致、高效、专业,工作责任心强一点、效率高一点、做的细一点、专业性更强一点,牢记“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把注意细节贯穿于每一起案件的每个环节。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争取实现和谐司法。我始终坚持: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快速结案,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正是由于这种耐心细致的工作和不懈努力,我审理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了判前答疑,判后释明,当事人胜败皆服。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需要不断开拓办案思路和方法,用足用活法律的相关规定,实干加巧干,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案件时,提前评估案件风险,注意防范和化解法官在职业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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