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中院四项措施构筑法官文化阵地
2013-04-08 15:03:31
     中国法院网讯 (李玉杰)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高度重视文化育院工作,为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塑造审判机关新形象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构筑法官角色文化。通过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措施,以坚定干警职业信仰为基,以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为本,努力营造学习氛围,构筑良性竞争平台,全面提升法官的政治修养和业务能力,培育法官的职业尊荣和优良品行,打造一支职业道德崇高、业务能力娴熟、行为习惯良好、精神面貌昂扬的法官队伍。

  以严管厚爱为原则,构筑法院管理文化。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涵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用刚性制度指引、约束法官言行。坚持从优待警,强化职业保障,用人文关怀凝聚人心,千方百计为干警解决实际问题,消除后顾之忧,着力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的归属感;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帮助干警树立积极心态,排解负面情绪,激发工作热情,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指向,构筑审判行为文化。培养和树立清正廉洁、文明规范的职业形象和行为文化,加强庭风庭纪、司法礼仪建设,约束法官业外活动。从规范法官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等细微处,努力培养符合法官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树立法院和法官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通过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依法保护群众权益。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当事人感受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严格司法、不偏不倚、严谨细致的职业精神和司法作风。

  以提升品位为标准,构筑法院物质文化。物质载体作为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是法院文化结构中最为直观的文化要素。要不断丰富法院文化载体,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提升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水平,积极设立各类文体场所,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让法治文化产品进驻法院文化场所,并着力提高法院文化品味,使法官和参加诉讼的群众能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文化的影响和熏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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