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台账
2013-04-08 14:13:29
中国法院网讯(王阳)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工作,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台账,使人民陪审“台账化”。
该台账对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从案号、案由、当事人、开庭时间、合议时间、参加陪审人员逐一进行登记,人民陪审员除在庭审笔录、合议庭合议笔录上签字外,还须在台帐上签字确认,最后由庭长签字确认。未签字则不视为参审。
该措施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对陪审案件的重视程度,也解决了“挂名陪审、签名不陪、虚报冒领”的问题。
该台账对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从案号、案由、当事人、开庭时间、合议时间、参加陪审人员逐一进行登记,人民陪审员除在庭审笔录、合议庭合议笔录上签字外,还须在台帐上签字确认,最后由庭长签字确认。未签字则不视为参审。
该措施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对陪审案件的重视程度,也解决了“挂名陪审、签名不陪、虚报冒领”的问题。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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