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项机制强化陪审员规范管理
2013-04-07 14:52:31
     中国法院网讯 (朱玉军)  为有效加强人民陪审员的规范管理,今年以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认真推行四项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效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发展轨道。

  一是学习培训机制。每年初,政治处都会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人民陪审员的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定期举办培训讲座、参加庭审观摩、举行案例评析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实际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重点对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实践活动中,如何注重司法礼仪、熟悉司法专业技能、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等进行针对性地培训,确保学习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是陪审参与机制。要求人民陪审员要按时到庭参加陪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至少提前1天告知。庭审中应做到语言简洁明了文明规范,行为稳重大方张弛有度。同时,要求人民陪审员严格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遵守人民陪审员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遵守回避制度,不得和律师及当事人有不正常的交往,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考核激励机制。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工作业绩档案,将人民陪审员日常参与审判活动的情况真实记录下来,并归入个人档案,实行每月一小考、每季一大考。对工作中表现优异、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加分奖励;对参加审判活动不准时、庭审消极不主动、言行举止不规范的,视情予以扣分处罚;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建议其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四是成果推广机制。及时总结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庭审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挖掘人民陪审员的先进典型,主动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形成纸上有文、网上有位、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的宣传成果新格局。截至3月底,该院己有2篇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建设的经验材料被上级法院转发,有3名优秀人民陪审员在省级以上媒体被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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