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推进司法公开进行时
50位司法舆情监督员持证上岗
2013-03-22 10:52:32
     中国法院网讯 (张玉卓)  3月21日下午,50位新闻工作者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手中接过聘书,成为长春中院的司法舆情监督员。从即日起,他们将持监督员证履行职责。这是长春中院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一项切实举措。

  第一批受聘的50位司法舆情监督员来自新华通讯社、中国新闻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30余家新闻媒体,聘期为二年。聘请司法舆情监督员,目的是进一步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司法舆情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法院司法活动特别是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对长春两级法院重大司法活动、关系民生的典型纠纷案件、影响稳定的司法宣传报道进行监督;及时沟通和有效处理影响司法权威和公信度的涉法、涉诉宣传问题,强化正面宣传;为长春法院系统的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管理、队伍建设及新闻宣传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接受聘任后,司法舆情监督员可持证依规定观察、监督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和有关重大司法活动。长春市两级法院将创造条件、全力支持舆情监督员开展工作,为舆情监督员了解司法活动提供“绿色通道”,对于社会关注的法院司法活动和案件邀请舆情监督员参加听证会、旁听庭审。长春中院在宣教处专门设立了“司法舆情监督员联络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及时传递重大司法活动的宣传信息,随时收集上报和反馈答复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长春中院院长张德友在讲话中希望监督员积极履行监督法院与法治宣传两项职责。希望监督员辩证运用正面宣传与负面批评两种手段。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参与,走进普通法官内心世界,培育、发现和宣传更多的“翟树全”。同时也为法院目前司法不廉、裁判不公问题时有发生,质量不佳、效率不高问题仍需改进的现状把脉开方,共同塑造开放自信、坦诚布公的司法新形象。希望监督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两个平台,让市民处处能感知正义的存在,时时能体会司法的关怀,用正能量的声音唱响司法公正的主旋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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