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电子邮件送达获双赢
法院节省了时间 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2013-03-21 07:48: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邹征优
  3月中旬,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用电子邮件方式完成了3起案件的诉讼文书送达工作,受送达人均在24小时内用电子邮件回复“准时出庭,到庭后补签诉讼文书送达回证”。

  为利用电子邮件解决送达难,该院知产庭法官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接收案件后立即用电话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向当事人释明诉讼文书电子版与书面纸质诉讼文书内容完全一致,只是未盖院印而已;法院用电子邮件送达诉讼文书,既是相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又能节约诉讼成本。

  接收到电子邮件的6名当事人分别位于上海、福建泉州、江西赣州等地,他们接收电子邮件传递的诉讼文书后,称法院此举非常人性化,方便经常外出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能在第一时间获知诉讼信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还为参加诉讼确定行程中的订打折票、住打折酒店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真正节约了法院和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是个双赢的举措。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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