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法官辛勤执行添人和 当事人送来感谢信
2013-03-20 10:02: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何鹏祖 刘荣冬
  3月18日早上8点,一抹鲜红的色彩飘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门口,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陆某手持大红纸站在法院门口成为路边一道独特的风景。而主办法官心里却一阵纳闷:不是刚执行得款么?怎么惹来了“大字报”?

  主办法官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正想一寻究竟,申请执行人也大步迎了上来,将“大字报”递上前来,口中却一个劲地道谢。仔细一看,大红纸上是陆某手写的一封感谢信。误会瞬间解除,在陆某的感谢中可以窥见一个普通案件背后执行法官的付出的辛劳与汗水。

  控财产

  2011年,南宁某搬家公司与卢某因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诉至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后又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南宁中院终审判决,卢某需支付该搬家公司违约金25000元。

  判决生效后,卢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搬家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迅速调取相关车辆的信息,并在确认车辆权属后进行查封,以避免财产的流失。

  促和解

  依法进行查封后,由于车辆下落不明,执行法官从“事了、人和”出发,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化解纠纷。被执行人因为理亏,对于执行法官的通知一直找各种理由回避,甚至出现严重规避执行的苗头。但在被执行人前往车管所进行车辆年审时,由于被执行人的车辆已经被法院查封致其无法进行年审,被执行人才找到法院同申请执行人进行对话协商。经过先后三次的协商,双方从最初的互不相让,到意见渐渐靠拢,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决定由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破老赖

  协议达成以后,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了第一期的还款计划,但剩余的两笔执行款却迟迟不到账。同时,被执行人也和执行法官打起了“太极”,要么不在南宁,要么说暂时手头困难,总之推三阻四不予履行。

  面对被执行人的有意规避,执行法官决定放下劝说的“软方法”,果断“亮剑”,一早一晚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3月13日下午,执行法官一行来到被执行人家里,正好碰上被执行人卢某,法官详细地向被执行人阐述了拒不履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最终当场履行了剩余债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当执行法官郑重地接过当事人的感谢信,这起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执行法官的脚步却不曾停留,又奔波在了另一纠纷的化解道路上。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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