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法院着力改善陪审待遇提高陪审员积极性
2013-03-14 10:39:07
中国法院网讯 (胡秋兰) 为进一步推动阳光司法,广西灌阳县人民法院立足于实际倾力改善陪审待遇,提高陪审员参审积极性。2012年,灌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202件,参审率达97.6%,一审陪审服判息诉率100%,社会效果良好。
该院不断完善陪审制度,在精神层面上,提高陪审地位,确保陪审员与法官实质同权。规定各业务部门陪审率为年终绩效考核26项指标之一,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争取做到一审一陪,同时要求注重保障陪审员的陪审权利,做到庭前通知陪审员阅卷熟悉案情、庭中充分尊重陪审意见,避免陪审员陪而不审,确保人民陪审员实质同权,提升陪审员社会认可度、肯定度。在物质待遇上,该院规定陪审员陪审案件给予伙食及交通补助。2012年发放人民陪审员补助11050元。
同时,在选任陪审员上注重群众代表和专业对口。该院现有11名人民陪审员,既有乡镇人大代表、群众,也有机关干部、学校教师,无论性别比例、年龄结构,还是城乡、职业、民族分布,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其中具备本科学历的有4人、大专学历的有3人。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针对不同案件类型结合陪审员的地属、专业、身份、工作性质、特长等选择人民陪审员进行对口陪审,提升审判质效。
该院不断完善陪审制度,在精神层面上,提高陪审地位,确保陪审员与法官实质同权。规定各业务部门陪审率为年终绩效考核26项指标之一,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争取做到一审一陪,同时要求注重保障陪审员的陪审权利,做到庭前通知陪审员阅卷熟悉案情、庭中充分尊重陪审意见,避免陪审员陪而不审,确保人民陪审员实质同权,提升陪审员社会认可度、肯定度。在物质待遇上,该院规定陪审员陪审案件给予伙食及交通补助。2012年发放人民陪审员补助11050元。
同时,在选任陪审员上注重群众代表和专业对口。该院现有11名人民陪审员,既有乡镇人大代表、群众,也有机关干部、学校教师,无论性别比例、年龄结构,还是城乡、职业、民族分布,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其中具备本科学历的有4人、大专学历的有3人。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针对不同案件类型结合陪审员的地属、专业、身份、工作性质、特长等选择人民陪审员进行对口陪审,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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