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燕等代表提议案 降低入罪门槛压缩传销空间
2013-03-12 14:46:14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李光明
记者3月11日获悉,来自安徽的朱海燕等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尽快制定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法律,更加有效地铲除传销这个社会毒瘤。
朱海燕说,近年来,全国不少地区传销违法犯罪呈现蔓延扩散趋势,“拉人头”式传销组织活动猖獗,资本运作式传销在少数地方相对突出,网络传销暗流涌动,呈现专业化、网络化、复合化、人员众多、涉资巨大和暴力抗法等特点。由于城市出租房屋大量增加,给传销活动提供了生存条件,导致传销活动屡禁不绝,传销人员驱而不散,遣而不返。
据介绍,造成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反弹的原因主要是现行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现有法律滞后、薄弱,且操作性不强。打击传销的法律依据是《禁止传销条例》,以及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从实施上看,存在取证认定难、惩处定罪难、摧毁根除难等难题。
朱海燕等代表建议,尽快制定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法律,确立由刑事打击为主体的公安部门牵头的工作机制,降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门槛,明确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租住行为的处理办法,加大对租赁房屋者的处罚力度,压缩传销者生存、活动空间。
朱海燕说,近年来,全国不少地区传销违法犯罪呈现蔓延扩散趋势,“拉人头”式传销组织活动猖獗,资本运作式传销在少数地方相对突出,网络传销暗流涌动,呈现专业化、网络化、复合化、人员众多、涉资巨大和暴力抗法等特点。由于城市出租房屋大量增加,给传销活动提供了生存条件,导致传销活动屡禁不绝,传销人员驱而不散,遣而不返。
据介绍,造成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反弹的原因主要是现行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现有法律滞后、薄弱,且操作性不强。打击传销的法律依据是《禁止传销条例》,以及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从实施上看,存在取证认定难、惩处定罪难、摧毁根除难等难题。
朱海燕等代表建议,尽快制定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法律,确立由刑事打击为主体的公安部门牵头的工作机制,降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门槛,明确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租住行为的处理办法,加大对租赁房屋者的处罚力度,压缩传销者生存、活动空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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