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法院四项立审执对接举措为执行保驾护航
2013-03-06 15:49:13
     中国法院网讯 (肖知平)  自今年初起,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又不断从机制上创新执行方法,从案件进入法院立案时起,就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可行措施,为案件审判,特别是执行打好基础、做好铺垫,对案件实行全面“跟踪”,为促进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强化诉执风险告知,加大诉前保全力度。针对当事人诉讼执行风险意识不强、法律知识缺乏的客观实际,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的条款,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有效控制财产。对符合条件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时审查受理,果断作出裁定采取措施,保障后续有可能执行的案件有序进行。

  实行信息共享,及时移送有利信息。该院坚持对立案和执行结案当事人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如发现新立案件当事人在该院有尚未执结的案件或者发现其他有利于案件审判、执行的相关信息时,立案和执行法官通过填报信息比对表和相关案件函,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审判部门、执行局、财会室,以便对当事人尚未领取的款物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立案审查严把关,有效防止恶意诉讼,规避执行。通过对立案材料的严格审查,对身份证明和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判断。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及时提示当事人进行证据补强,对存在恶意、虚假诉讼可能的当事人,告知其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尽可能地减少恶意诉讼现象,有效地维护审判秩序和执行的效果。

  采取案件分流机制,完善执前调解工作。通过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协助解决纠纷。积极与政府、工会、妇联、银行、房产等单位和部门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通过实行执前调解分流机制,使一大批执行案件的义务人能自觉履行,节约了司法成本,有效地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