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 朱瑛华
2013-03-03 10:07: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朱瑛华
  ■ 个人名片

 朱瑛华,现任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09年2月在吉林法院系统“巾帼建功”活动中被评为“办案能手”;2010年2月被吉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荣誉称号,同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1年7月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被吉林省委政法委授予“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 精彩故事

 2011年8月,朱瑛华审理了一起张某与何某(女)因离婚纠纷的上诉案件。在二审审理时,作为主审法官,朱瑛华从何某陈述离婚理由时感觉到其与张某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只是因为对张某酗酒的不满情绪导致双方产生了一些矛盾,矛盾也并非不可调和。于是朱瑛华果断地中断了法庭调查,对该案进行调解。

 首先规劝张某不要将工作中的压力带到家庭生活中,并对其酗酒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张某坚持离婚的态度有所缓和,就又开始说服何某,让其给对方一次机会,不要草率做决定,何某还是不肯放弃其离婚的主张,朱瑛华又结合张某、何某均系再婚,再婚前双方各有子女,再婚后双方感情很好又生育了孩子的特殊情况,从二人共同生育的孩子年龄小,将来的学习、成长离不开父亲为切入点,并从日后双方的财产、生活,甚至于双方的养老问题都进行了全面分析,何某要求法庭让张某保证戒酒并记录在笔录中,同意不离婚。张某当即保证能妥善处理工作中的压力并表示同意马上戒酒。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终于使张某和何某达成和好的调解协议。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被挽救了。

 何某在签收调解书时,含着眼泪跟朱瑛华说:“我替孩子谢谢法官。没想到今天你能这么耐心替我和孩子想。在我提出离婚后家人、朋友和一审法院的法官不少人都劝过我,我都没动摇,铁了心跟他离婚。今天我是被你的真心感动了。”

 ■ 点 评

 她从事民事审判九年,经办近千起案件,没有错误或不良反映,调撤结案的近半;她无私奉献,用法律人对法律的执著信仰,践行着正义和公理;她深感法官的良知是公正司法之魂,时时处处让良知的光辉温暖每一个当事人。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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