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去年审结16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2013-03-01 14:21:51 | 来源:中国日报网-解放日报 | 作者:陈琼珂
  猪肉、豆芽、烤鸭、豆浆等餐桌常见食品,却成了不法分子赚钱的工具。去年,上海法院共审结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6件,涉案被告人均被依法予以定罪处罚。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表示,上海法院将保持对涉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此类案件依法严惩,确保市民餐桌安全。

  这16起案件主要涉及三个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涉案食品涉及领域较广,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案件类型有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生产、销售问题豆芽案,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案,生产、销售假冒“蒙牛”精炼火锅油案,生产、销售添加罂粟壳的烤鸭汤料案,生产、销售添加过量甜蜜素的豆浆案,生产、销售以鸭肉冒充的羊肉串案。

  “绝大多数案件属于共同犯罪,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犯罪链条,隐蔽性强、查处难度较大。”邹碧华表示,被告人多为从事食品行业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为获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

  邹碧华表示,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打击涉食品安全犯罪,是人民法院的职能。上海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从严惩处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精神,始终把审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涉食品安全犯罪。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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