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琼海法院和四名法官受表彰
2013-02-27 09:35:36 | 作者:胡娜 郑成
2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表彰大会上,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符嘉华同志则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此外,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助理审判员赵道远、龙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国娟和三亚城郊法院藤桥法庭庭长杜鹏辉分别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琼海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主动转变司法作风,在法院内设立“导诉台” 推行“法官导诉制度”,在乡村和连队设立“司法便民工作站” 为当地群众及时办理各类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救助、诉讼导诉等事项,将便民司法服务从法院延伸到乡村,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连续三年实现零举报、零投诉、零信访。
法官符嘉华长期扎根基层法庭,近三年时间里,送法律进学校、乡村、机关授课近百次;提供法律咨询逾万人次;邀请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委会、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检察室、调解委员会相关人员等旁听开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化解矛盾、减少诉讼,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则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廉洁、为民”,正如一位身患白血病的当事人评价王国娟所说的“这样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温暖了我这个对人世感到绝望的一个绝症患者的心”,“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这样干干净净的为人民百姓办实事、默默敬业的好法官们,真是百姓的幸事。”
琼海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主动转变司法作风,在法院内设立“导诉台” 推行“法官导诉制度”,在乡村和连队设立“司法便民工作站” 为当地群众及时办理各类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救助、诉讼导诉等事项,将便民司法服务从法院延伸到乡村,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连续三年实现零举报、零投诉、零信访。
法官符嘉华长期扎根基层法庭,近三年时间里,送法律进学校、乡村、机关授课近百次;提供法律咨询逾万人次;邀请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委会、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检察室、调解委员会相关人员等旁听开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化解矛盾、减少诉讼,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则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廉洁、为民”,正如一位身患白血病的当事人评价王国娟所说的“这样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温暖了我这个对人世感到绝望的一个绝症患者的心”,“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这样干干净净的为人民百姓办实事、默默敬业的好法官们,真是百姓的幸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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