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出台陪审员工作规范完善陪审工作
2013-02-26 15:55:28
     中国法院网讯 (朱玉军)  为促进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参与法院的陪审工作,推进公正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对人民陪审员的选用、培训、陪审、考核等进行具体规范,较好地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运行。

  选用规范。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在选用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时,严格按照随机抽取、专业优先、灵活使用、保持均衡的原则。对参加陪审的人民陪审员要提前3天通知,明确开庭时所在的法庭、开庭时间、主审法官、案件类型及案情简要情况等,并于开庭前一天再次告知,开庭前1小时由书记员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参与陪审的人民陪审员,确保人民陪审员按时参加陪审。

  培训规范。建立专业理论知识培训与实践锻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组织一次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不定期下发新的司法解释,每季度组织人民陪审员庭审观摩,建立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带一”学习“对子”。同时,结合上级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的要求,按时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效果。

  陪审规范。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参加陪审工作时,尽可能地穿正装,不要穿奇装异服,尤其女陪审员在参加陪审工作时,要避免涂指甲、抹深颜色口红及佩带较大的耳环、项链等。陪审时,要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积极主动,准确发问,自觉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擅自离位,确保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考核规范。为每名人民陪审员都建立了业绩档案,实行一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小结。考核时,由政治处牵头负责,会同全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对每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集体活动情况、参与陪审情况、提出建议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核,确保被考核人员不漏一个、考核内容不缺一项、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增强每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光荣使命感。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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