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江河畔党旗红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法庭支部党建工作获实效
2013-02-26 15:43: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陶
美丽的浔江河畔,有这样一个人民法庭,近年来先后获得广西区高院“全区优秀人民法庭”、市中院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县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这个法庭就是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法庭。
2011年9月23日,经三江侗族自治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三江法院成立了斗江人民法庭党支部,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开创了三江法院党建工作新篇章。三江法院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积极探索实践,把“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真正达到了以党建带庭建、以庭建促审判的目的。
三江侗族自治县地处湘黔桂三省交界处的边远山区,属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斗江法庭管辖7个乡镇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辖区人口约13万人,辖区村民居住分散,山高路远,交通十分不便。针对法庭的实际情况,全体党员干警克服困难,在办公条件十分艰苦的条件下,按照县直工委及法院党总支对斗江法庭党支部建设的工作部署,建设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做到支部成员岗位职责、照片上墙,制度上墙,完善工作台账,添置了政治业务和党建学习资料,围绕县委建设“一枢纽、两中心、三基地”的工作思路,以“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彰显特色,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构建和谐党组织的长效机制。
支部年初就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对党务进行公开。一年来,支部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努力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开展“最佳党日”活动为载体,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支部,推动支部工作实现跨越性发展。党支部不定期开展各式各样文体活动,既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又促进了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支部狠抓班子建设,创新用人机制,及时调整充实了支部班子,把有朝气、有觉悟、有素质的青年党员选拔到支部领导岗位上来,提高班子的活力。坚持吐故纳新,注意发展新党员。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年初有计划,帮带有人管。实行一帮一,具体落实到人,严肃纪律,在发展党员方面,不照顾情绪,不照顾资格,坚持符合一个,发展一个,并公开亮相,全面公示,认真考察,对群众意见大的,不袒护,坚持从严掌握。一年中,全庭干警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老党员唐勇鸣还将在超市拾到的钱包及时交到失主手中。
法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进村进行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开展创建无诉村屯,落实法官分片包村,在丹洲镇丹洲村和林溪高友村委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发放对口法官联系卡,指导化解民间纠纷。探索庭所对接模式,联合司法所摸底排查乡镇社会矛盾纠纷40件,调解成功40件。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化解丹洲村“三大纠纷”7件。
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积极带头办案,办疑难案,使审判工作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最大限度缓和当事人的矛盾和对立情绪,不断提高案件调撤率,减少因案件激发社会矛盾的机率。法庭201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0件,其中已经审结85件,审结率为94.5%,审结案件中调解结案47件,撤诉22件,调撤率为81.5%。结案后注重做好判后答疑释法工作,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100%,无一案件上诉、上访,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铁肩担道义、热血铸忠诚,无论是在法庭旁听案件的审理和调解,跟随法官到丹洲巡回开庭办案,或是到无诉村屯试点村指导调解,翻阅他们的工作简报,探寻他们的工作足迹,你会发现,虽然他们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但他们的审判工作贴近民心、反映民意,他们以“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了民族团结和谐,为侗乡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1年9月23日,经三江侗族自治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三江法院成立了斗江人民法庭党支部,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开创了三江法院党建工作新篇章。三江法院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积极探索实践,把“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真正达到了以党建带庭建、以庭建促审判的目的。
三江侗族自治县地处湘黔桂三省交界处的边远山区,属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斗江法庭管辖7个乡镇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辖区人口约13万人,辖区村民居住分散,山高路远,交通十分不便。针对法庭的实际情况,全体党员干警克服困难,在办公条件十分艰苦的条件下,按照县直工委及法院党总支对斗江法庭党支部建设的工作部署,建设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做到支部成员岗位职责、照片上墙,制度上墙,完善工作台账,添置了政治业务和党建学习资料,围绕县委建设“一枢纽、两中心、三基地”的工作思路,以“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彰显特色,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构建和谐党组织的长效机制。
支部年初就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对党务进行公开。一年来,支部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努力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开展“最佳党日”活动为载体,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支部,推动支部工作实现跨越性发展。党支部不定期开展各式各样文体活动,既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又促进了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支部狠抓班子建设,创新用人机制,及时调整充实了支部班子,把有朝气、有觉悟、有素质的青年党员选拔到支部领导岗位上来,提高班子的活力。坚持吐故纳新,注意发展新党员。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年初有计划,帮带有人管。实行一帮一,具体落实到人,严肃纪律,在发展党员方面,不照顾情绪,不照顾资格,坚持符合一个,发展一个,并公开亮相,全面公示,认真考察,对群众意见大的,不袒护,坚持从严掌握。一年中,全庭干警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老党员唐勇鸣还将在超市拾到的钱包及时交到失主手中。
法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进村进行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开展创建无诉村屯,落实法官分片包村,在丹洲镇丹洲村和林溪高友村委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发放对口法官联系卡,指导化解民间纠纷。探索庭所对接模式,联合司法所摸底排查乡镇社会矛盾纠纷40件,调解成功40件。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化解丹洲村“三大纠纷”7件。
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积极带头办案,办疑难案,使审判工作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最大限度缓和当事人的矛盾和对立情绪,不断提高案件调撤率,减少因案件激发社会矛盾的机率。法庭201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0件,其中已经审结85件,审结率为94.5%,审结案件中调解结案47件,撤诉22件,调撤率为81.5%。结案后注重做好判后答疑释法工作,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100%,无一案件上诉、上访,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铁肩担道义、热血铸忠诚,无论是在法庭旁听案件的审理和调解,跟随法官到丹洲巡回开庭办案,或是到无诉村屯试点村指导调解,翻阅他们的工作简报,探寻他们的工作足迹,你会发现,虽然他们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但他们的审判工作贴近民心、反映民意,他们以“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了民族团结和谐,为侗乡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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