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平时”接受监督 “五个一千”提升公信
长春中院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
2013-02-26 08:52:04
     中国法院网讯 (刘玉华 高强)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司法民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外围保障,创新代表工作思路,用人性化的理念、常规化的形式、科技化的手段,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时了解法院工作态势和重大案件进展提供方便,要求两级法院的人大代表工作做到“四个平时”,落实“五个一千”。

  “四个平时”即“与人大代表情感联络在平时、意见搜集在平时、工作汇报在平时、求得支持在平时”。 “五个一千”即利用五年左右时间让全市一千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能“参观一次法院、观察一次庭审、参加一次听证、列席一次审委会、提出一条意见建议”。通过“四个平时”、“五个一千”的实施,密切了群众联系,促进了司法公信,推动了平安长春、法治长春建设。

  长春中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把人大代表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使各项工作措施在全市法院迅速落实。实践中市法院感受到,随着人大代表监督意识的迅速提升,以往在两会召开前突击联络的方式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必须在法院内部建立起人大代表工作的规范运行模式,实施常态运行机制。

  该院聘请代表、委员作为陪审员与法官同台审案。在组成合议庭共同审判案件中,代表、委员亲身参与,对审判工作切身体会,通过工作上的合作,达到了情感上的认同。截止到目前,长春中院已安排398名代表、委员观察庭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听证,化解社会矛盾。对上级部门批转督办的385件案件,全部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监督案件办理。代表、委员通过听证,提出建设性的监督意见,消除了当事人疑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重要工作事项、征询意见。

  该院每季度向全市人大代表寄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并就改善民生、服务长春大项目建设和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等专题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开展人大代表视察日活动、列席审判委员会活动86件、83人次。代表观察庭审、视察立案信访窗口,参观法院文化建设,参加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信访疑难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案件的合议研究,代表从中感受司法裁判全过程,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有了全新的体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普便关注的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工作进度及办理结果由院长审查把关,并向代表答复,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此外,根据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议,长春中院制定了《关于规范出具证据收据行为和证据收据样式的通知》,在全市两级法院施行。代表对法院答复感到非常满意,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对法院做法给予了肯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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