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脱逃二十年 娶妻育子终落网
2013-02-20 16:37:41
中国法院网讯 (汪次安 欧彩凤) 本网今天获悉,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王德宏越狱脱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脱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前罪盗窃罪余刑11年7个月6天,剥夺政治权利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
1990年5月30日,王德宏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同年7月14日投入到广东省乐昌监狱服刑。1992年4月2日,被告人王德宏在车间劳动时趁机脱逃。2012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在东莞市凤岗镇某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上,王德宏供述了脱逃的前因后果,他泣不成声地说:1990年7月,从他哥哥来信中得知母亲重病在床无钱治疗,无人照料,姐姐也死在家中,且死因不明。巨大的打击促使他产生脱逃的想法。1992年4月2日在监狱车间劳动时,他借口上厕所,趁机越狱脱逃。步行逃亡1个月后,回到家中见了病重的母亲一面后,又独自在大山中继续逃亡。逃亡3年后再次回到家中,此时家中已空无一人,询问堂哥才得知,自从他上次离家后母亲就去世了,母亲去世两天后其哥哥也病故,嫂子已改嫁。
此后,王德宏以捡拾垃圾为生,并娶妻生子,之后辗转到东莞市凤岗镇承包鱼塘果园生活。王德宏称,他曾想过自首,却担心妻子无力抚养年幼的孩子。但他深知自己始终无法逃避刑罚,终有一天会被抓获。在被抓获的那天,他觉得自己终于解脱了,不用再东躲西藏。他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对妻儿尽丈夫和父亲之责。
1990年5月30日,王德宏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同年7月14日投入到广东省乐昌监狱服刑。1992年4月2日,被告人王德宏在车间劳动时趁机脱逃。2012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在东莞市凤岗镇某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上,王德宏供述了脱逃的前因后果,他泣不成声地说:1990年7月,从他哥哥来信中得知母亲重病在床无钱治疗,无人照料,姐姐也死在家中,且死因不明。巨大的打击促使他产生脱逃的想法。1992年4月2日在监狱车间劳动时,他借口上厕所,趁机越狱脱逃。步行逃亡1个月后,回到家中见了病重的母亲一面后,又独自在大山中继续逃亡。逃亡3年后再次回到家中,此时家中已空无一人,询问堂哥才得知,自从他上次离家后母亲就去世了,母亲去世两天后其哥哥也病故,嫂子已改嫁。
此后,王德宏以捡拾垃圾为生,并娶妻生子,之后辗转到东莞市凤岗镇承包鱼塘果园生活。王德宏称,他曾想过自首,却担心妻子无力抚养年幼的孩子。但他深知自己始终无法逃避刑罚,终有一天会被抓获。在被抓获的那天,他觉得自己终于解脱了,不用再东躲西藏。他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对妻儿尽丈夫和父亲之责。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