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5年审结涉台案14743件
2013-01-30 08:35: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梅贤明
与台湾地区有着深厚商缘、法缘的福建,着力强化涉台案件审判,助推两岸司法合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1月29日在福建省“两会”上介绍,5年来,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办结涉台案件14743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8273件,占全国法院的35.85%。
福建在涉台案件审判中开创中国大陆之先河,在全国法院率先设立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和涉台审判庭。全省9个中院均设立了审理涉港澳台外案件民事审判庭,48个基层法院成立了涉台审判庭,实现了涉台案件审判专业化,统一涉台司法尺度。
同时,福建法院还完善了涉台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了从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到庭长、院长共同参与的全员调解机制。全省法院聘任139名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去年以来,这些特邀台胞调解员参与调解纠纷800余件。
福建在涉台案件审判中开创中国大陆之先河,在全国法院率先设立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和涉台审判庭。全省9个中院均设立了审理涉港澳台外案件民事审判庭,48个基层法院成立了涉台审判庭,实现了涉台案件审判专业化,统一涉台司法尺度。
同时,福建法院还完善了涉台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了从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到庭长、院长共同参与的全员调解机制。全省法院聘任139名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去年以来,这些特邀台胞调解员参与调解纠纷800余件。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