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召开庭前会议
2013-01-29 16:36:20
     中国法院网讯 (梁萍萍)  1月28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召开了庭前会议,这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首次召开的庭前会议。

  该院在审理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期间,被告人李某对本案的涉案枪支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向法庭提交了重新鉴定的申请。根据新修订的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案件承办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庭前会议,以解决因重新鉴定影响庭审及审限的问题,遂召集了公诉人、辩护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邀请枪支鉴定方面的检验鉴定专家参加会议,就重新鉴定的问题讨论研究。

  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辩护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是否需要重新鉴定的问题进行了信息交换和意见交流,最终确定对案件涉案枪支进行重新鉴定,解决了对证据的程序性争议的问题,为下一步优质高效的开庭审理奠定了基础。

  万秀法院首次启用庭前会议制度,使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从法条走到了法庭,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起到了促进作用,切实提高了能动司法的能力,增加了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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