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法院刑庭被命名为"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2013-01-23 14:31: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杨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以刑事审判庭为主导开展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严格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发挥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立足审判职能大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绩突出。经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妇女联合会决定,命名平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该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做好涉及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刑事审判工作。

  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针对妇女特殊心理状态“对症下药”。该院刑庭与公安、检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集中审判、公开审判等方式,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侮辱妇女、强迫妇女卖淫以及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对于女性犯罪案件一般结合女性本身感性、易感动等心理特点,从心理上对其进行干预,帮助其找到自身的问题,从思想上进行引导、教育、鼓励,帮助其改过自新。

  建立未成年人特色审判机制。针对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易受影响的特点,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开庭审理前,主办法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品德调查,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心理状态、成长环境、过去表现、犯罪原因等,为庭审教育工作做好准备。对一些家在外地家长不能到庭或因经济困难请不起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为其指定好辩护人,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以审判人员为中心,并充分调动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人生观、亲情、认罪服法和前途等全方位教育,从不同角度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通过采取电话访、入户访开展少年刑事案件的跟踪帮教工作,了解未成年当事人的生活、学习情况,尽全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还邀请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到庭,鼓励未成年人积极悔过,重新做人。去年,该院刑庭共受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38件,结案37件,结案率97.37%。

  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一年来,该庭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普通程序案件中,全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100%。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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