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法院真情执行促和谐 真挚短信表谢意
2013-01-22 15:28: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邓秀娟 苏茂明
  “谢庭长,您好。我是莫XX。这两年辛苦您了,多谢您了……当时执行的时候,你的很多公道话让我感触很深……感谢你谢庭长,还有黎法官,八步法院的每个法官都很好,谢谢你们!”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谢文峰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语言朴实但情感真挚的感谢短信。

  莫某(女)与黄某原本系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经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准许莫某与黄某离婚。同时,法院还判决黄某应支付给莫某40000元人民币。婚生女儿黄小某由莫某抚养,黄某每月支付黄小某抚养费500元。黄小某的教育费、医疗费由莫某、黄某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义务,莫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黄某在贺州市工作,于是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八步区法院执行。

  八步区法院接到案件后,立即研究案情进行深入调查,制定执行方案。2011年6月14日,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奔赴桂林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办案法官找准双方矛盾焦点,耐心细致的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双方的怒气和误解,从情理和道德层面进行说服教育,并适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阐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不利后果。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黄某每月给付1500元直至付清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止。

  历时近两年,经过八步区法院执行庭法官不懈的努力,黄某终于支付清40000元抚养费,因此,终于收到全部抚养费的申请人莫某发来短信,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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