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中院集中兑付1100万集资款
2013-01-20 11:48: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成龙
  本报讯 “拿回这笔集资款后,我们家今年可以过一个好年了!”1月18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弘专案集资款集中兑付现场,家住绵阳市涪城区的张女士在领款单上签完字后对法官表示感谢。

  从1997年11月开始,绵阳金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弘公司)、绵阳天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20%至27%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入股”和“借款”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至2002年,共集资4608.22万余元。公司法人代表涂正中随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两公司名存实亡。众多集资户的集资款从此便无着落,生活陷入困境,张女士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为最大限度地挽回集资户的损失,绵阳两级法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金弘专案执行工作组,及时查阅金弘公司相关材料,分类清理凭证材料,建立集资户人口档案,对金弘公司所属房屋、土地、资产进行清理、取证,对债务一一进行登记和核对,彻底摸清债务和财产底数,依法评估、拍卖、变现了查封的金弘公司地产,并于2009年3月顺利完成了对800余户集资户1800余万元的兑付工作。执行法官乘胜追击,继续加大对金弘公司资产的评估、拍卖、变现等工作,历时3年多的艰苦工作,终于使金弘公司的资产变现资金到位。

  春节将至,为使广大集资户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绵阳中院党组迅速部署兑现措施,执行工作组的法官们从1月14日至18日,持续开展为期5天的集中兑付活动,先后给96件案件的债权人兑付资金1100余万元,及时为他们送去“拜年礼物”。此次集中兑付的集资款均由银行统一转账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号,债权人持相关证件到银行营业网点即可领取。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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