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刺情敌后潜逃13年钻研厨艺连获金奖
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5-11-18 09:07:56
     中国法院网讯 (蒋秩宏 刘迪科)  13年前,为争女友,刺伤情敌;潜逃中,隐姓埋名,钻研厨艺,竟然在全国烹饪大赛中连获金奖。11月16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曾经轰动天津、四川等地的“名厨逃犯”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饶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992年4月9日,年仅18岁的饶兵与女友王某等人一起帮助好友插秧。当晚6时许,与饶兵等人一起吃晚饭的侯某,因也喜欢王某,不满饶兵与王某的恋爱,表示要打饶兵。9时许,侯某叫饶兵到离众人十余米处理论。说话中,侯某打饶兵一耳光,两人发生厮打。斗殴中,饶兵持刀将侯某左大腿等处刺伤,逃离现场。侯某被人先后送至当地乡、县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认为,侯某损伤程度为重伤,所受刀伤属相对致命伤。其死因除与较严重的刀伤有关外,还与对其救治不及时有效有直接因果关系。

  饶兵逃离四川后,辗转到了天津。在天津,饶兵化名陈金刚,在多处酒楼打工,后拜师学厨当上厨师。其间,饶兵由于烹饪技术优异,几次在全国烹饪大赛中连获金奖。

  2004年4月30日,四川警方联合天津警方找到饶兵,将其逮捕。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