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法官一日奔波500公里 异地扣划62万
2013-01-17 16:44:28
中国法院网讯 (黄华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果断措施,一日两地奔波500多公里,成功将62万元执行款扣划到法院账号,圆满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05年3月10日,被告某路桥公司与原告某实业公司签订《记账加油合同》,约定“先加油,后付款”。2006年1月11日,经双方结算,累计加油93万元,已结付53万元,尚有40万元没有结付。经原告多次催偿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路桥公司偿付油款40万元及利息。案件经一、二审理,法院终审判决,路桥公司向实业公司偿付油款40万元及利息1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路桥公司承担。
判决书生效后,路桥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实业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向田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向路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路桥公司以经营情况恶化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在田东各银行查询,路桥公司账号余额均为零元,且长期未发生业务。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文书的公信力。主办法官通过各种途径获悉路桥公司在凌云县、右江区泮水乡承建的工程近期刚结算。凌云距右江区60公里,泮水乡距右江区90公里,凌云、泮水乡均是崎岖难行的盘山公路。主办执行法官向主管领导汇报,分析案情拿出执行方案。两名执行法官先到凌云县各银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凌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账号余额有23万元,随即采取强制扣划到法院账号。手续办完此时已是当日中午12点多,为了不失执行时机,执行法官不畏艰辛又驱车赴往150公里外的泮水乡。下午4时许,赶到泮水乡,通过对右江区农村商业银行泮水支行的查询,发现被执行公司在该行账号有余额,当即果断将余下39万元执行款扣划至法院账号。
回来的路上,主办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向被执行公司经理告知其账号被扣划的消息。该公司经理听后表示:真的服了,那么远的地方你们都能找得到,而且是一天的时间就完成。
2005年3月10日,被告某路桥公司与原告某实业公司签订《记账加油合同》,约定“先加油,后付款”。2006年1月11日,经双方结算,累计加油93万元,已结付53万元,尚有40万元没有结付。经原告多次催偿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路桥公司偿付油款40万元及利息。案件经一、二审理,法院终审判决,路桥公司向实业公司偿付油款40万元及利息1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路桥公司承担。
判决书生效后,路桥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实业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向田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向路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路桥公司以经营情况恶化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在田东各银行查询,路桥公司账号余额均为零元,且长期未发生业务。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文书的公信力。主办法官通过各种途径获悉路桥公司在凌云县、右江区泮水乡承建的工程近期刚结算。凌云距右江区60公里,泮水乡距右江区90公里,凌云、泮水乡均是崎岖难行的盘山公路。主办执行法官向主管领导汇报,分析案情拿出执行方案。两名执行法官先到凌云县各银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凌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账号余额有23万元,随即采取强制扣划到法院账号。手续办完此时已是当日中午12点多,为了不失执行时机,执行法官不畏艰辛又驱车赴往150公里外的泮水乡。下午4时许,赶到泮水乡,通过对右江区农村商业银行泮水支行的查询,发现被执行公司在该行账号有余额,当即果断将余下39万元执行款扣划至法院账号。
回来的路上,主办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向被执行公司经理告知其账号被扣划的消息。该公司经理听后表示:真的服了,那么远的地方你们都能找得到,而且是一天的时间就完成。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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