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法院“清晨行动”寒冬执行暖人心
2013-01-09 10:07: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周海祥 冯邕
申请执行人到执行庭签字、领取执行款。
  2013年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严寒开展“清晨执行”行动,成功执结一件标的为2225元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庞某申请执行卢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卢某有一定经济收入,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在传票确定的日期到法院接受询问,执行法官两次到其家中均避而不见。为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庞某的合法利益, 1月8日清晨7时30分,钟山法院执行庭庭长带领4名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开展“清晨执行”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卢某“堵”在家中。经执行法官教育,被执行人卢某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立即将2225元赔偿款全部交到法院。

  当日9时30分,申请执行人庞某如愿以偿领取到2225元执行款,当了解到这2225元是执行法官在清晨冒着严寒下乡执行所得时,庞某感动得连声向法官们道谢:“法官同志,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在冬天这么冷的清晨帮我执行赔偿款,辛苦了!”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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