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法院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公诉人出庭
2013-01-05 11:20: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作者:石克链
  2013年1月4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未成年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一案和未成年被告人杭某盗窃一案,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当庭举证、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进行了适当简化,整个开庭过程井然有序,简繁分明。据了解,未成年人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在该市尚属首次。

  据案件承办法官介绍,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简易案件公诉机关应当派员出庭。以往,公诉人很少出庭,在简易案件庭审中,审判员不仅要审理案件,还要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等,既承担审判职能,还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指控犯罪的职责,审判员集控、审职能于一身,易导致不能完全居中裁判。同时,简易案件庭审无法律监督,造成了程序上的不完整。这些都不利于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因此,公诉人出庭简易案件的开庭,既能保证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又能够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这不仅保障了实体公正,也是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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