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五年来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96万件,同比增长46.47%
2012-12-23 11:02: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范贞
12月19日晚,广东电视台新闻评论节目《社会纵横》以“一把手为何坐上被告席”为题播出了20分钟的加长版专题。在节目最后的“纵横评论”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被誉为以诉讼手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良策。
近年来,随着广东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官民矛盾日益凸显,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呈高发态势。广东法院行政审判立足改革创新,积极保护当事人诉权,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着力化解官民矛盾,五年来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96万件,同比增长了46.47%。
为减少行政权力对行政审判的干预,2012年广东高院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将县级政府、省直厅局级行政机关、中央直属机关驻粤厅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明确规定由中级法院一审。今年以来,广东高院行政案件新收案数同比增长39.32%,审结案件同比增长37%。“提级管辖”后,高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行政审判的审级监督力度明显加强,基层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明显降低,促进了基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推动司法与行政形成良性互动。2011年7月,广东高院首倡,与省纪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行政诉讼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两项工作,在深圳、佛山等七个市、区进行试点。一年多来,佛山市及下辖的试点单位顺德区和南海区行政首长出庭率已经超过80%。深圳市及福田区多个行政机关的“一把手”出庭应诉,直面群众,不避矛盾,在特区引起强烈反响。今年11月1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亲自在深圳中院出庭,参与一起不服工伤认定案件的法庭辩论,民告官能见官,引发公众热议和媒体“追捧”。
什么是行政机关最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的问题?在电视专题片中,当过“被告”的“一把手”们表示,真正的压力不是来自法庭辩论和法院判决,而是来自案件背后,深刻分析败诉的原因和问题的根源。自2009年始,广东高院对每一年度全省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2009年至2011年,“白皮书”连续三年被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常务副省长肖志恒批示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及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白皮书”反映出的政府决策、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整改并健全依法行政的配套制度。2012年广东高院与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再次联合发布“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白皮书”,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行政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法治广东”建设建言献策。
“不治已病治未病”,行政审判的优势在于从司法的视角预设社会规则。广东法院积极发挥这一优势,近五年来,为地方立法提供咨询论证建议超过百件,有力促进了地方立法技术的完善,加强了立法的可操作性。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广东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广东省<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实施细则》等。今年广东省人大在起草《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过程中,省高院先后5次提出书面意见,3次派员参加座谈会,对见义勇为的定义、保障方式、救济途径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提出了可行意见。最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加强广东行政审判工作”列入2013年内务司法工作的监督项目。
近年来,随着广东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官民矛盾日益凸显,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呈高发态势。广东法院行政审判立足改革创新,积极保护当事人诉权,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着力化解官民矛盾,五年来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96万件,同比增长了46.47%。
为减少行政权力对行政审判的干预,2012年广东高院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将县级政府、省直厅局级行政机关、中央直属机关驻粤厅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明确规定由中级法院一审。今年以来,广东高院行政案件新收案数同比增长39.32%,审结案件同比增长37%。“提级管辖”后,高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行政审判的审级监督力度明显加强,基层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明显降低,促进了基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推动司法与行政形成良性互动。2011年7月,广东高院首倡,与省纪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行政诉讼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两项工作,在深圳、佛山等七个市、区进行试点。一年多来,佛山市及下辖的试点单位顺德区和南海区行政首长出庭率已经超过80%。深圳市及福田区多个行政机关的“一把手”出庭应诉,直面群众,不避矛盾,在特区引起强烈反响。今年11月1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亲自在深圳中院出庭,参与一起不服工伤认定案件的法庭辩论,民告官能见官,引发公众热议和媒体“追捧”。
什么是行政机关最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的问题?在电视专题片中,当过“被告”的“一把手”们表示,真正的压力不是来自法庭辩论和法院判决,而是来自案件背后,深刻分析败诉的原因和问题的根源。自2009年始,广东高院对每一年度全省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2009年至2011年,“白皮书”连续三年被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常务副省长肖志恒批示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及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白皮书”反映出的政府决策、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整改并健全依法行政的配套制度。2012年广东高院与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再次联合发布“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白皮书”,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行政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法治广东”建设建言献策。
“不治已病治未病”,行政审判的优势在于从司法的视角预设社会规则。广东法院积极发挥这一优势,近五年来,为地方立法提供咨询论证建议超过百件,有力促进了地方立法技术的完善,加强了立法的可操作性。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广东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广东省<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实施细则》等。今年广东省人大在起草《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过程中,省高院先后5次提出书面意见,3次派员参加座谈会,对见义勇为的定义、保障方式、救济途径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提出了可行意见。最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加强广东行政审判工作”列入2013年内务司法工作的监督项目。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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