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人才培养 完善梯队建设
北京:五年树人荫已浓
2012-12-22 10:51: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玉民 王佳
  开栏的话

  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从今天起,本报开设“精彩五年·迎接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专栏,分四期分别刊登北京、广东、河南、四川四地法院五年来的工作亮点,通过以点映面,以一管而窥全豹,从多角度展示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成就,以迎接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

  

  五年来,北京市法院坚持人才兴院战略,精确找准人才工作服务审判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管理,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进人才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类别化实施人员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意见》,把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领导干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专业技术人员、政工行政干部和后勤服务人员八大类,明确岗位职责和性质,建立相应的录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开辟多条走向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通道,实现了各类人才各行其道、各登其巅。层次化聘用辅助人员,共聘用书记员、法警1912名,占全市法院人员总数的22%,较好地解决了这两个岗位“招不来、出不去、队伍老化、缺乏活力”等难题,保障了不同岗位来源充足、活力涌现。常态化推进干部竞岗选拔,科级领导职务全部实行竞争上岗,有91人通过竞争性选拔走上处、科级领导岗位。长效化推进干部交流,有196名同志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干部交流,有83名法官进入高、中院任职,推动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梯队化加快人才培养,制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515人才工程”,逐步形成从“骨干法官”到“资深法官”,再到“专家法官”的培养模式,帮助干警拓展职业发展路径和空间。开展“双特”人才调研,明确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工作特别需要”的岗位,在工龄、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任职前培训等方面可以进行适当放宽,为法院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通道,保障了年轻干部才当其用、用当其时。科学化配置司法资源,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和审判力量投入到基层一线,对法官配置比例进行明确规定,推动各类人员结构高效、使用合理、更具效率。目前,全市法院审判人员占比88%,审判人员中一线审判人员占比83%,在全国法院名列前茅。

  经过多年的努力,首都法院已经培养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能够担当新时期审判重任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目前,该市法院在编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98%,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54%,居全国法院第一名。有654人被纳入全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有3人被授予“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称号,1人被授予“首都杰出人才奖”,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有8人获得“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奖”。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活动中,北京高级法院连续17年蝉联组织工作先进奖。五年来,获得一等奖5篇、二等奖50篇、三等奖55篇、优秀奖53篇。有5个项目获得北京市“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1个项目获得北京市“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在“北京政法高层次人才论坛”上,法院系统获奖数量及质量均居政法各单位之首。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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