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2012-12-07 10:51: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12月4日,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深入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高桥村、赵庄村,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听取对政法综治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安东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努力促进平安、法治、和谐、幸福陕西建设。
安东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要选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加强调研,创新工作,研究措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紧紧依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做到社会的事由社会办,群众的事由群众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让社会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安东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要选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加强调研,创新工作,研究措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紧紧依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做到社会的事由社会办,群众的事由群众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让社会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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