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钱财好友反目 法官执行再握手
2012-12-05 16:43:46
     中国法院网讯 (张延翠)  2012年12月4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财物返还纠纷案件,两位当事人再次握手话友情,并向执行法官表示真诚的谢意。

  刘磊与王鹏原系好朋友,2009年9月9日两人达成口头协议,由王鹏在半年内帮刘磊在油田公司联系工作,刘磊付给王鹏20万元。后王鹏未办成此事也没有返还刘磊20万,刘磊多次索要未果,于2011年8月10日将王鹏诉至延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王鹏返还刘磊2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王鹏拒不履行。无奈,刘磊于2012年7月9日申请延川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给王鹏打电话,但王鹏一直拒接,执行法官亲自找上门王鹏仍然百般刁难,躲着不见法官。后在刘磊的协助下执行法官找到王鹏并与之促膝长谈,耐心地向王鹏讲法律、释情理,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努力下,王鹏最终被执行法官的真诚感动,表示愿意返还20万元。12月4日,在延川法院执行局,王鹏一次性给付刘磊现金20万元,两人已僵化的友情在执行法官的倾力帮助下被修复,二人握手,和好如初。(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法官寄语: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金钱面前并非每个人都会保持理性,希望真正的友情能经得起金钱的考验。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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