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法院开展审务监督促庭审规范化
2012-12-05 10:24: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作者:翟晓莉
2012年以来,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规范庭审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形象,在辽阳中院组织的庭审规范化建设评比中,有1人被评为规范化法官,刑事合议庭被评为规范化合议庭,在全省法院系统“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中,被评为省法院先进单位。
该法院制定了司法礼仪规范,明确规定了法官礼仪、庭审礼仪、接待礼仪等,对参与庭审的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做了相应规定,并在全院继续深入开展 “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彻底改变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促进法院工作创新发展,以增强当事人和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感。
2012年,该院共组织开展了40余人次的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增强庭审综合能力,尤其是在庭审驾驭、当庭调解和辩法析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方面,不断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院干警自觉提高业务技能和庭审水平,使庭审活动更加规范,整体形象得到提升,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此外,该院成立了审务督察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长参加,在各庭室中抽调5名干警,对该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庭审规范化、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方面展开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当场进行纠查,以推动法院的庭审规范化及纪律作风建设,并逐步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庭审规则,将庭审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和部门年度考核,使庭审工作有章可循。
该法院制定了司法礼仪规范,明确规定了法官礼仪、庭审礼仪、接待礼仪等,对参与庭审的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做了相应规定,并在全院继续深入开展 “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彻底改变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促进法院工作创新发展,以增强当事人和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感。
2012年,该院共组织开展了40余人次的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增强庭审综合能力,尤其是在庭审驾驭、当庭调解和辩法析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方面,不断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院干警自觉提高业务技能和庭审水平,使庭审活动更加规范,整体形象得到提升,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此外,该院成立了审务督察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长参加,在各庭室中抽调5名干警,对该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庭审规范化、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方面展开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当场进行纠查,以推动法院的庭审规范化及纪律作风建设,并逐步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庭审规则,将庭审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和部门年度考核,使庭审工作有章可循。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