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中院利用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2012-12-04 16:50: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周口频道 | 作者:张述涛 谢新旭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利用司法建议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取得良好效果。近日,周口中院收到周口联通公司对该院所提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的书面复函。

  周口中院在办理上诉人闫小童盗窃案时发现,通讯公司所属的通信基站大都建于偏远地方,远离人群,且设备价值昂贵,易于成为盗窃分子实施盗窃犯罪的对象。周口中院认为,通信基站是移动通信信号接收和发送的重要载体,如果通信基站设备被盗,则会影响移动通信;通信基站也是国有资产且价格昂贵,如果大量通信基站设备被盗,则会对国有资产造成损失。为了保障通信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周口中院向周口联通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对通信基站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建立通信基站安全责任制、加强通信基站安全设施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等五项建议,确保通信基站安全,确保通讯畅通。

  接到周口中院司法建议后,该公司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建立通信基站安全责任制;制定《关于继续开展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开展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加强通信基站安全设施建设,安装红外线及门磁告警设备;以技术开发提高通信基站安全,建立GPS电池定位追踪系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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