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成一纸空文 跨省扣划追索违约赔偿金
2012-11-30 16:48:28
     中国法院网讯 (曾丽英 李文强)  “法官,你们真是速度快,我前天来申请执行的,你们昨天就扣划到位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对湖南省嘉禾法院执行局肖局长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近日,嘉禾法院成功跨省执结一起因合伙协议履行不能引发的合同违约纠纷案件。

  2009年8月8日,嘉禾人李某与广州G投资公司签订合作兴办“嘉禾稀贵金属废旧回收精加工厂”合同,对该工厂的地点规模运作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李某如约将50万元履约金转账汇至该广州G投资公司账户上。2010年4月,由于该投资公司并未取得约好的厂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了合同的履约不能,使双方约好的“嘉禾稀贵金属废旧回收精加工厂”一直未能动工兴建。G公司将50万元履约金退回了李某,但并未对李某支付违约金和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2010年12月李某因此起诉至法院。两审终审后,又启动了再审程序,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广州G投资有限公司给付李某15万元违约赔偿金。协议达成后,G公司并未如期履行协议。今年11月,无奈的李某只有申请强制执行。

  因广州G公司地址在广州,立案后次日一早,承办法官马上不辞辛劳,坐大巴转火车奔赴广州。到达广州,在广州某银行查询到G公司在银行有存款,当即将15万元案款扣划至法院案款账户。案款被快速麻利地执行到位,很好地保障了李某的权益,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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