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法院举办陪审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培训班
2012-11-20 10:26: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邹瑛
海城区法院刑庭举办陪审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培训班
为进一步适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需要,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审判业务水平,让其有效参与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2012年1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举办2012年陪审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培训班。
该院副院长刘付超指出,人民陪审员有效参与刑事审判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更是有效缓解少年审判庭工作压力,进一步强化司法在解决纠纷、分配正义和稳定社会等方面功能的重要举措。
在主讲环节,该院陈军庭长首先介绍了少年法庭的时代背景和创设历程,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生理特征,他认为,整体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恶性不大,可塑性较强。因此,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作为工作宗旨和精神,认真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促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防止累犯、惯犯、教唆犯的发生,均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同时,陈军就少年审判的程序特点和实体特点,及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的特殊性、刑罚的特殊性进行了授课讲解。根据少年审判程序的特点,结合海城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法庭教育阶段的教育感化工作确有必要,这是未成年人审判程序的必经程序,也是体现寓教于审的重要途径。少年审判实体法适用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定罪的特殊性和量刑的从轻、减轻化处理。为了使培训内容更加具体、生动,陈军庭长从理论知识到实务操作,从法律规定到政策讲解,从法律原则的领悟到法律规则的适用,从他人的经验传授到自己的亲身体会,就人民陪审员如何有效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授课讲解。
在互动环节,各人民陪审员踊跃畅谈陪审经验和心得体会,并就海城区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陪审制度的具体做法以及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进行了广泛交流。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活动让他们更加明白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所在,同时,他们也在轻松的培训氛围中学到许多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为今后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积累了诸多有益的知识和经验。本次审判业务培训取得了实效。
据悉,2012年1至11月,海城区法院共审结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205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为205件,陪审率100%,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
该院副院长刘付超指出,人民陪审员有效参与刑事审判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更是有效缓解少年审判庭工作压力,进一步强化司法在解决纠纷、分配正义和稳定社会等方面功能的重要举措。
在主讲环节,该院陈军庭长首先介绍了少年法庭的时代背景和创设历程,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生理特征,他认为,整体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恶性不大,可塑性较强。因此,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作为工作宗旨和精神,认真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促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防止累犯、惯犯、教唆犯的发生,均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同时,陈军就少年审判的程序特点和实体特点,及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的特殊性、刑罚的特殊性进行了授课讲解。根据少年审判程序的特点,结合海城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法庭教育阶段的教育感化工作确有必要,这是未成年人审判程序的必经程序,也是体现寓教于审的重要途径。少年审判实体法适用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定罪的特殊性和量刑的从轻、减轻化处理。为了使培训内容更加具体、生动,陈军庭长从理论知识到实务操作,从法律规定到政策讲解,从法律原则的领悟到法律规则的适用,从他人的经验传授到自己的亲身体会,就人民陪审员如何有效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授课讲解。
在互动环节,各人民陪审员踊跃畅谈陪审经验和心得体会,并就海城区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陪审制度的具体做法以及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进行了广泛交流。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活动让他们更加明白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所在,同时,他们也在轻松的培训氛围中学到许多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为今后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积累了诸多有益的知识和经验。本次审判业务培训取得了实效。
据悉,2012年1至11月,海城区法院共审结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205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为205件,陪审率100%,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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