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中院大力加强基层法院机制建设
2012-11-19 16:06: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作者:吴晖
一个地区的司法系统,80%的干警工作在基层,80%的案件审结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打牢,不可动摇”。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基层法院建设,坚持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积极创新审判管理、矛盾化解、司法便民和队伍建设机制,努力提升基层法院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使全地区法院的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积极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创新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创新和加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制定并不断完善《全市法院系统审判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确定公正、效率和效果等27项指标,用数据全面客观地量化反映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实现对基层法院审判动态管理,有效促进审判质效提高,近两年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指导基层法院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完善速裁工作程序,建立简易案件庭前调解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审判效率,今年1-9月份,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59.4%,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切实加强二审和再审审判工作,建立完善重点案件督办、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反馈等制度,今年1-9月份,共召开案件研析会16次,交流反馈发回重审案件84件,对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积极推进矛盾化解机制创新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选择,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基层法院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基层法官调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年初以来,以开展“调解年”活动为载体,建立完善“立案调、审判调、执行调、申诉调”动态调解工作格局,组织基层法院选任73名特邀调解员,最大限度地延伸调解“触角”,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今年1-9月份,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4.7%,为历年来最好水平。
积极推进司法便民机制创新
为准确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司法便民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指导基层法院创新司法便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诉讼的便捷、司法的公开、审判的公正。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全市基层法院立案窗口覆盖率达到100%。各基层法院借助立案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全方位、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以开展“法官走基层”活动为依托,指导基层法院加强巡回审判点和便民联系点建设,各基层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在边远乡镇设立“田间法庭”、“假日法庭”和“农忙法庭”,成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专门法庭,高效便捷地为人民群众服务,2011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结案件572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诉讼活动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危困企业,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2011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共缓、减、免交诉讼费190余万元。
积极推进队伍建设机制创新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组织基层法院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创先争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表彰全市法院践行核心价值观先进人物,如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本市新邱区法院民庭副庭长于海涛,全省雷锋式政法干警、阜蒙县法院旧庙法庭庭长吴云峰等同志,组织开展向他们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确定两个基层法院为党建工作示范点,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全覆盖。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评选本市海州区法院、清河门区法院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基层法官参加全省法院文化节各项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注重提升基层法官职业素养,认真抓好岗位培训和续职培训工作,今年1-10月份,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9期,培训基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385人(次)。注重增强基层法官实践能力,开展庭审观摩竞赛、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等活动,努力提高基层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注重培养基层法官争先意识,继续开展“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和“优秀法官”评选活动,举办“十大优秀法律文书和十大典型指导案例”评比竞赛,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激发基层法官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
积极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创新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创新和加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制定并不断完善《全市法院系统审判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确定公正、效率和效果等27项指标,用数据全面客观地量化反映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实现对基层法院审判动态管理,有效促进审判质效提高,近两年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指导基层法院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完善速裁工作程序,建立简易案件庭前调解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审判效率,今年1-9月份,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59.4%,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切实加强二审和再审审判工作,建立完善重点案件督办、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反馈等制度,今年1-9月份,共召开案件研析会16次,交流反馈发回重审案件84件,对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积极推进矛盾化解机制创新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选择,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基层法院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基层法官调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年初以来,以开展“调解年”活动为载体,建立完善“立案调、审判调、执行调、申诉调”动态调解工作格局,组织基层法院选任73名特邀调解员,最大限度地延伸调解“触角”,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今年1-9月份,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4.7%,为历年来最好水平。
积极推进司法便民机制创新
为准确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司法便民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指导基层法院创新司法便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诉讼的便捷、司法的公开、审判的公正。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全市基层法院立案窗口覆盖率达到100%。各基层法院借助立案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全方位、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以开展“法官走基层”活动为依托,指导基层法院加强巡回审判点和便民联系点建设,各基层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在边远乡镇设立“田间法庭”、“假日法庭”和“农忙法庭”,成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专门法庭,高效便捷地为人民群众服务,2011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结案件572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诉讼活动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危困企业,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2011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共缓、减、免交诉讼费190余万元。
积极推进队伍建设机制创新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组织基层法院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创先争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表彰全市法院践行核心价值观先进人物,如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本市新邱区法院民庭副庭长于海涛,全省雷锋式政法干警、阜蒙县法院旧庙法庭庭长吴云峰等同志,组织开展向他们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确定两个基层法院为党建工作示范点,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全覆盖。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评选本市海州区法院、清河门区法院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基层法官参加全省法院文化节各项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注重提升基层法官职业素养,认真抓好岗位培训和续职培训工作,今年1-10月份,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9期,培训基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385人(次)。注重增强基层法官实践能力,开展庭审观摩竞赛、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等活动,努力提高基层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注重培养基层法官争先意识,继续开展“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和“优秀法官”评选活动,举办“十大优秀法律文书和十大典型指导案例”评比竞赛,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激发基层法官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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