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妥善安置千名破产企业职工
2012-11-19 13:58: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宋习彩 武利兵
  近日,常德市航运公司的职工代表戴某和赵某来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握着承办法官宋庭长的手说:“非常感谢法院让清算组及时将安置费发放上门,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生活困难,我们的后半辈子总算是有着落了!”

  常德市航运公司是一家常德市的大型集体企业,共有职工1000余人,该公司于1998年由于发生巨额亏损而停止营业,截至2008年,该公司资产总额238万余元,而同期负债总额达3509万余元,负债率达到1472.81%。2008年9月,该公司因资不抵债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公司已经十余年未发工资,一千余名职工的生活极度困难,职工的情绪也很不稳定,多次上访要求公司支付生活费和社保。承办法官面临着诸多不稳定因素和公司资不抵债的两难局面。刚开始,破产方案的制定举步维艰,鲜有进展,后来,承办法官发现航运公司拥有柳叶湖开发区的43亩土地地理位置奇佳,如果能将该地块由绿化用地改为商业用地,即可给公司账上带来2300万的收益,但是改规手续繁琐复杂,很难得到批复。承办法官在重重困难面前没有退缩,而是迎面应对,在随后的时间里,鼎城法院的法官们一遍又一遍地跑市政府、跑国土局、跑规划局、跑园林局,与各个部门单位进行协商、斡旋,寻求政策支持。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常德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该地块的改规获得批准。在法院的督促下,该地块的拍卖资金很快到位,法院对破产财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优先支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1000余名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最大程度地保护了职工的利益,妥善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实现了“职工进社保,户籍进社区”的目标。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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